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1,4-丁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4:13:43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1,4-丁二醇项目
项目概况: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K3地块,已建设1套15万吨/年顺酐装置,在建1套10万吨/年丁酮装置。产生的各类有机废气主要经“焚烧炉+SCR”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进入石化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各类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次在厂区范围内新建1套1,4-丁二醇装置,以顺酐、甲醇和乙烯裂解气为主要原料,年产1,4-丁二醇10.02万吨,同时副产γ-丁内酯、四氢呋喃、粗丁二醇等1.98万吨。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二、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2-5962851
邮箱地址:xujk@yussen.com.cn
信函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2号
邮政编码:516081
三、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 公众参与表的网络链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在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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