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新材料年产20万吨顺酐扩产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6 16:5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宇新新材料年产20万吨顺酐扩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宇新新材料年产20万吨顺酐扩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K3地块现有厂区内
现有项目概况: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配套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焚烧炉、危废暂存间、1个6000m3事故水池等环保工程,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2024年2月,《宇新新材料年产20万吨顺酐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惠市环建〔2024〕12号”,对15万吨/年顺酐装置进行扩能改造,新增1台顺酐反应器及其配套设备等,新增5万吨/年顺酐产品,改扩建后顺酐总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副产过热蒸汽200万吨/年,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拟调整厂区废水的排放去向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地点、产品、规模、生产工艺不变。根据《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等调整,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重新编制和报批“宇新新材料年产20万吨顺酐扩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6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52-5962851
邮箱地址:xujk@yussen.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明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富力丽港中心B栋504
联系人:谭工 邮箱:MCHJ2020@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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